《道教斗府文化。太陽入命宮。燃燈禳千災》
於《玉匣記》中有記載,若人「時運不佳」,便可燃來【十一星曜明燈】,以使「本命得佑」及「元辰光明」。
每年「農曆花月初一日」暨「太陽聖誕」,便可以「道科」中的【十一星曜燈儀】并配上【十一星曜大符】來「禳災納福」。
在行【十一星曜燈儀】時,須照各別【十一星曜燈圖】排列【燈儀】,之後將每個不同【諱字】安於「明燈」之上并誦念「太陽神咒」,最後將「大符」供上,便可為該年「沖犯太歲者」,「時運不佳者」,「累年負債者」,「官司難斷者」,等等,「禳災納福」。
在此簡單分享,供大家明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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