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 11 July 2020

《道教法印文化。上清法寶。靈寶法司。之二》












《道教法印文化。上清法寶。靈寶法司。之二》

上清之炁,
化而度迷津。

靈寶之神,
降而行青玄。

【靈寶大法司印】,又稱【上清靈寶玉璽】、【青玄黃籙左府聖章】或者【靈寶玄壇印】,係為【道教文化】之中,於「行科演法」中,相關【青玄黃籙科】之時,必不可少的【法印】之一,於【民間】又稱【普度印】。

【靈寶大法司印】,最早可追溯至【隋唐】之前,而後「興盛」於【宋朝中葉】,相傳為【上清靈寶大天尊】所「傳世之寶」,見其印,如同見【天尊】之「聖顏」。

【靈寶大法司印】,「有別」於【雷霆都司印】,而且「兩者」之「功能」皆有不同,因而【民間】常在「調兵遣將」或者「祝將犒賞」之時,亦用上【靈寶大法司印】,這個就有「不是」了。

於《高上神霄玉清真王紫書大法》、《道法會元》、《上清靈寶濟度大成金書》、《無上黃籙大齋立成儀》、《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》之中,皆有提到及解釋其使用之法秘訣」,如下:

靈寶大法司印】之用途(分【陰陽】二印),【道書】有云:

「凡一切「申奏」之【符檄帖牒】則用【靈寶大法司印】」

「非「授法職」暨「入希夷」之【道子】(已沒「傳承」、未「傳承」或者「已除名者」),不可用「任何」之【靈寶大法司印】及【宋朝明字靈寶大法司印】(即是「顯字」)」

「如若沒「啓行」【青玄黃籙科】者(尤其以《度人經》爲首要),亦不可隨意使用「任何」之【靈寶大法司印】」

「【靈寶大法司印】,「六字」不可更改,是以「非字」,是以「圖形」,皆得保留其「六字」」

「【靈寶大法司印】,不可用於非【道教】之【關牒劄文】之上

除了於【關牒劄文】之上蓋之,靈寶大法司印】更是【靈寶道士】最爲基本之執法印之一

今日,於此簡單分享,希望大家能多多明瞭及學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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